(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情绪稳定性、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对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职位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开招聘(选调)职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公开招聘(选调)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