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隆回县部分事业单位考察内容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作出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审核后将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经查证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隆回县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动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