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报名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放宽至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公开选调人员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时提供)。

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本次招聘(选调)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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