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年招才引智活动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年6月29日);
3.岗位所需学历(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目前为我县在编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