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政治审查、体检
(一)调查院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政治审查结果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人员经政治审查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调查院可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况依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