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6月27日。应聘人员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七)面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包括年度毕业生及年度、年度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现未从业人员。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招聘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