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哈尔滨理工大学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遵纪守法,具备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应聘心理健康教师人员须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及危机干预的能力。 (三)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须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特别优秀且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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