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舟山市岱山县事业单位公示内容

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年应届毕业生在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

为报考人员提供交通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购房补贴、年金奖补、安家奖励、政府津贴等人才政策。本次高层次人才不设试用期,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直接按七级职员岗位聘用,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首次聘用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岱山县委组织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2025、7334113,监督电话:0580-440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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