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条件,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普通高校年毕业生、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报考,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年9月30日前,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在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资格(荣誉)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1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户籍以年8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留学人员须在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的职位。英语国家留学人员可视同具有相应的大学英语等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