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乐陵市生源、乐陵市户籍或在乐陵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乐陵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