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仲裁,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如仲裁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如仲裁未通过,则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因原报岗位取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应在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2:00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90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3号文件确定)。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