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事业单位选调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或1:3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二、资格审查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方式及审查时间、地点,由各选调单位通知并实施,报考人员也可查看选调单位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其他所需材料由选调单位确定。四、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2.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指财政拨款方式相同)的事业单位;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7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因工作特殊需要,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二)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3.参加公开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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