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对于不同的报考对象,加分政策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加分范围在1-20分以内,最高不超过20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且增加分值不超过5分。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毕业生加10分。
其中,在具体加分项目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毕业生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省内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加分可以累加,但不超过20分。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4.退役士兵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加15分;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加20分、二等功的加15分、三等功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