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组织时一般遵循分级分类的原则,划分不同岗位,岗位不同考查的内容也不同,但总的一般也就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共基础知识》这三部分。岗位一般是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医疗卫生类这三类,不同岗位类型考查的科目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1、综合类公共科目一般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考查的题型有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综合写作等,具体考查内容有法律时政,自然、科级、人文知识,当地省情等;专业科目根据岗位有所不同,例如辅警、警察等考公安基础知识、基本党务知识等。这类岗位可能还会考察计算机水平和英语水平,以及办公软件的应用。2、教育类公共科目一般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内容侧重教育学理论和各科目常识,专业知识考察教案设计、说课讲课等内容,例如英语教师考察听力口语写作,数学教师考察数学。这类岗位在实际工作中涉及跟学生和家长沟通,还可能考察心理稳定性,进行心理素质测评。3、医疗卫生类主要考察《医学基础知识》、《医学综合》、《护理学综合》、《专业综合》,还会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专业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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