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拟招生人数:25人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网上确认按照报名时选择的对应的报考点的公告按时进行,逾期不再补办,按照报考点的规定流程,报名缴费、上传照片完成确认流程。

网上确认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好符合条件(背景和大小)的电子照片以及相关材料。

 

四、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我校自命题科目501建筑与规划快题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569专业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2:00)。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8生物化学

854微生物学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2024年的3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部)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录取一般在2024年的4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学费:待定(参考往年学费2.4万元)。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或咨询我校财务处。

 

八、其他说明

1.我校发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2024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我校共有兰工坪和彭家坪两个校区,均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两校区间距8分钟车程。七里河区高铁、动车、飞机交通便利,与其他主要城市均可直达。

3.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可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导师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4.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非全日制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为准。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上课方式等问题请咨询招生学院。热忱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直接联系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主要招收部分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泵、阀、电气、控制)、机械、电子信息及艺术设计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工商管理(MBA)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7.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及生物与医药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入学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8.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9.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均执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二区分数线。

11.本简章将根据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招生文件进行完善,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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