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面取证规则,合法取证规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规则等。主要是指司法人员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全面调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并且取证主体要合法、程序要合法、方法要得当,否则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二条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
《解释》第六十三条
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律和本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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