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结果派出所拿走就没消息了

对于伤情鉴定结果派出所拿走就没消息的行为,建议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询问,了解案件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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