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并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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