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