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立案标准

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立案标准:(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关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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