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造成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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