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否提管辖权异议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是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主体一般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同时需要说明理由。然后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认为该异议成立的,退回检察院或者移交主管机关;认为不成立的驳回。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第十一条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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