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诉法中不予受理的情形,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①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②被告人死亡的;③被告人下落不明的;④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⑤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⑥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⑦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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