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属是辩护人的话,开庭后是可以见面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作为辩护人,没有限制辩护人必须是律师,这充分保障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那么法庭开庭后,到判决生效前,由于该案还是处在一审阶段,那么这个时候在押犯人依然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只有辩护人可以会见,家属只有等到判决生效后才可以见到在押犯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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