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受案是指在公民报案或者嫌疑人自动投案之后,立即接受其案件,并且对案件情况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等,但是并不意味着派出所就对该案件立案了,要经过对报案材料审核之后才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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