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如果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但如果是因犯罪情度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案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答,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版;(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权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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