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犯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窝藏、包庇罪的主要特征为:(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包庇的对象,必须是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的行为。(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进行窝藏、包庇的。(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