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认定标准

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扰乱公共秩序就是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