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破坏财产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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