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一“复合型”犯罪团伙16人获刑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23日透露,该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以王进喜、郑强等为首的16名犯罪嫌疑人。经审理,他们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其中,王进喜、郑强两人数罪并罚,同时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在2009年4月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23日透露,该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以王某、郑某等为首的16名犯罪嫌疑人。经审理,他们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其中,王某、郑某两人数罪并罚,同时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间,王某、郑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在张家口市区及张北县一带,通过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毒品等不法手段,致使受害人无论是财物、身体还是精神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属于典型的复合型犯罪团伙。

张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郑某等人目无法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王某某、陈某、郑某某三人明知他人是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交通工具、住所、财物,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法院认为,该犯罪团伙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是涉案人员年龄偏轻。据透露,除郭某1967年出生、郝某1971年出生外,其余人等均为1990年前后出生。被告人赵某犯罪时年龄还不满16周岁,被告人郑某、牛某等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上述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坦白罪行,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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