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走擦鞋女20年存款积蓄获刑11年

偷走擦鞋女积蓄无良男获刑11年

一名擦鞋女辛辛苦苦积攒的7万元钱被偷走。昨悉,小偷因盗窃罪被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今年5月份,恩施妇女何关菊来到洪山区洪山街红旗村三组一拆迁工地砸钢筋。由于没有身份证,不能存银行里,她只能将擦了20年皮鞋攒的7万元藏在饭盒里,放在身旁的自行车上。

53岁的江夏男子杨某,于5月12日窜到何关菊打工的工地,偷偷推走了她的自行车。杨某看到车篓内有一饭盒,以为是吃的,打开一看,谁知饭盒内竟藏着7万元现金,大喜过望,马上去馆子大吃了一顿,又去按了个摩。随后,杨某带着钱四处去潇洒,还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险。

何关菊痛失血汗钱,精神几近崩溃,而洪山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调阅周边的监控录像,逐步破译出杨某的生活轨迹,于5月23日将其抓获,并追回赃款4.8万元。

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巨大,除了判刑11年外,并处其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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