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同居期间的彩礼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的彩礼应当返还,对于形成无效婚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进行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支持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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