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法院怎么执行

夫妻中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如果是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履行该义务,法院要对其强制执行的,则会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等。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就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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