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条件如下: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被骗的数额达到5千元以上的,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一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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