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育津贴怎么办理流程

广州市生育津贴申请报销办理流程: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等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生育津贴;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法律依据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

(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五)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还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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