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怎么才能出来

进看守所后,出来需经过以下流程:
1.进行了劳动的,首先结算罪犯的劳动报酬。本人领取《出监罪犯劳动报酬发放审核表》,并在确认后签名,看守所将审核表报监区长审核。
2.然后由看守所签发《释放证明书》,正本给被释放人员,副本和《出监鉴定表》及判决书抄送安置地公安机关。释放手续应在24小时内办好。
3.释放人犯时,需要对其发给路费。
4.人犯被释放后,需在30日内到原籍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办出所手续。
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四十条
对于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和转送外地羁押的人犯,看守所根据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办理出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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