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上的直接投票制和累积投票制一样吗

公司法上的直接投票制和累积投票制不一样。股东投票制是在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时,针对某一项决议,股东只能将其持有股份代表的表决票数一次性直接投在这些决议上。在实行累积投票时,票数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与所选举的董事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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