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许可证已经全面取消了,也不需要变更。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不再需要办理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取消时间是2018年7月22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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