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什么情况该退还?

关税退还一般发生在海关发现多征税款,或者纳税人发现多缴,海关应当退税。

1.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2.纳税人发现的,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可造成关税退还的四类情形:

(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4)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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