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一票否决权的规定:

1.大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于某事项自己有一票否决权。

2.大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于董事会讨论的事项,自己有一票否决权。

3.大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于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如果董事分为意见不同的两派,且双方人数相同,此时董事长可以再投一票。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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