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对象应该怎么确定

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3、但独立董事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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