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如何进行显名

隐名股东进行显名的办法:

1、若其隐名行为不违法的,则应当认定其享有股东权利,即可以转让股权;

2、若其隐名行为违法的,则应当认定其不享有股东权利,即不可以转让股权,当事人只能通过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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