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2、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第九十条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六条

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