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吗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须符合以下情形: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清算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3、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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