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这些材料: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章程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

6、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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