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吗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仅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股东,不用签定劳动合同;对于在公司就职并领取工资收入的,则需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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