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146条虚假意思表示

民法总则已失效,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虚假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虚假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时,根本就没有受约束的意图,即行为人故意使意思表示与其内心意志不符。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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