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地律师费不同,可以参考四川省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其他。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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