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民法总则已经失效)明确规定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侵害财产权利,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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