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院调解不成功怎么处理

刑事诉讼法院调解不成功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百九十一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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